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七、罚 则
发布日期:2022-11-02 08:30:01 来源:风机百科
(一)对企业弄虚作假,采取通报批评、取消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资格、列入诚信u201c黑名单u201d并在媒体上曝光、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等方式予以处罚。
(二)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第三方能效检测机构,将采取通报批评、取消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能效检测资格等方式予以处罚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(三)地方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,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[1]
附件:
1. 高效节能风机推广生产企业申请报告(略)
2. 高效节能风机购买单位财政补贴申请报告(略)
3. 高效节能风机月度推广情况报告(略)
关于印发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》的通知